环保署提议取消一条联邦底线规则:此前州和地方空气管理机构在批准"小型污染源"空气许可证之前,必须发布公告并接受 30 天公众意见——而这个类别恰好覆盖了越来越多加装在数据中心旁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和燃气轮机。按照该提案,公众是否有意见期、什么时候有、有多久,全由各州自行决定;与之一并取消的还有向环保署报告小型建设行为的义务。由 800 多名前环保署科学家和政策人员组成的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etwork 于 8 月 21 日提交反对意见,指出该提案与署长本人 2026 年 3 月承诺"尽可能充分的公众参与"的备忘录相矛盾,并指出大型设施常常正是为了规避更严格的审查,才被按小型或"人为小型"污染源来发证。